省级代建管理费计算器
计算依据: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ⅹ个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标准的批复》(川财投〔2010〕355号),采取直接分档比例计算
文件日期:2010‑11‑16;说明:财政部正式标准未出台前,一事一议方式掌握
原文要点摘录:
总投资在一亿元以下项目代建管理费不得高于项目批复总投资的1.8%;
总投资在一亿元以上项目代建管理费不得高于项目批复总投资的1.5%。
④完整费率表(川财投〔2010〕355号)
| 项目批复总投资 | 代建管理费上限费率 |
| 10000万元(1亿元)以下 | 1.8% |
| 10000万元(1亿元)以上 | 1.5% |
注:文件原文为“一亿元以下 / 一亿元以上”,本计算器以10000万元作为分界点执行。
⚠️免责声明:结果仅供参考,以官方文件为准;该批复注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,实际代建管理费以财政部门正式批复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