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计算器

依据川发改价格〔2013〕901号《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及附件《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》
计件收费:差额定率累进(基准价,可上下浮动20%)| 计时收费:执业人员级别 × 有效工时

⚠ 本办法有效期 5 年(2013-08-15 起施行),现已到期失效,本工具仅供学习参考
审计服务收费(基准价)
—
等待输入…
浮动后金额(±20%)
—
政府指导价项目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,幅度不超过 20%(第六条)

计费方式 第八条

计算明细 差额定率累进

计费基数档次(万元)费率(‰)本档计费额本档收费(万元)
请输入计费基数查看明细
费率锚点(计件收费标准,‰):报表审计 100万以下 5‰(保底2000元)→ 100-500万 1.5‰ → 500-1000万 0.8‰ → 1000-5000万 0.4‰ → 5000万-1亿 0.3‰ → 1-5亿 0.22‰ → 5-10亿 0.15‰ → 10-100亿 0.1‰ → 100亿以上 0.06‰;资本验证 3‰(保底1000元)→ 1‰ → 0.5‰ → 0.3‰ → 0.25‰ → 0.15‰ → 0.1‰ → 0.06‰ → 0.03‰。
原文算例:报表审计、资产总额 3000 万元 → 100×5‰+400×1.5‰+500×0.8‰+2000×0.4‰=2.3 万元。

重要说明(原文摘录)

计件收费(第九条):以实收资本、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、项目鉴证金额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,划分收费档次,分档计算收费额,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。
计时收费(第十条):按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;人日数按服务性质、风险大小、繁简程度确定。
合并报表(第十二条):对汇总或合并报表单位的审计,其独立核算单位应分别计算收费。
差旅费(第十三条):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包括在收费标准内,由委托人另行负担。
生效与失效(第二十三条):2013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,有效期 5 年;原川价费〔2004〕253 号同时废止。期满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。